商丘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进行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征地面积74643.07m2,实际占地面积为53836.91m2,填埋库区面积43273.25m2,设计总库容为38.80万m3,有效库容33.76万m3,飞灰固化物填埋规模为118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调节池、生产管理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服务年限:设计使用年限7年
总投资:6396.11万元,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类项目,故其环保投资为32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填埋区扬尘和废水调节池恶臭,均呈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运营期各无组织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在场界的小时浓度贡献值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在场界的小时浓度贡献值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80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液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渗滤液和车辆冲洗废水一起暂存在废水调节池内,定期送东北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I9923-2024)表1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 2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冷却塔循环水池回用,浓液回喷至焚烧炉进行焚烧,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填埋作业过程中吊车、叉车、吸污车、洒水车、挖掘机、推土机及运输车辆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经采取禁鸣、限速、设置围墙等有效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营期各场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水调节池污泥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废水调节池污泥环评阶段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该固体废物产生后按照规定进行废物类别鉴定,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经鉴定属于一般固废的,运至东北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东北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5)地下水环境
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污水的泄漏情况发生,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即使在非正常工况下有少量污水泄漏至土壤中,由于有厚约41m的粉质粘土层阻隔,污染物也很难对承压含水层产生影响。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并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渗等污染物阻隔手段,防止污染物泄漏和下渗含水层。布置了6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本底井1眼、排水井1眼、污染扩散井2眼、污染监视井2眼),以第四系水作为主要监测对象。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对渗漏点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把受污染的地下水集中收集并进行治理。一旦发现地下水发生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马上采取紧急措施。
(6)土壤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以及项目的排污特点,项目污染土壤的主要途径为填埋区和废水调节池等非可视部位防渗层因老化或腐蚀等原因发生的“跑、冒、漏、滴”导致污染物渗漏,并通过垂直入渗方式进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等全阶段进行土壤污染防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我公司查阅报告书纸质版,也可在网络查询电子版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yWUvuyQZ9GfP_heb2gjCQ 提取码: v7gp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3月24日(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评价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yWUvuyQZ9GfP_heb2gjCQ 提取码: v7gp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233506870
通信地址: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
(2)评价单位:
河南至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370-2653577
通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睢阳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建泰大厦17层1723室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推荐